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首先,企业需具备清晰、明确的变革发展历程,并在取得四级资质后至少满一年,且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长不得少于两年,方能申报三级资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流程进行。
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在企业总收入中占据主要份额。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规模达到200万元以上,体现出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为四个级别,即四级。每个级别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能力各有不同。一级资质的单位,具备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中,四级资质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企业产权关系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客户服务制度、技术与财务负责人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资质管理人员人数以及企业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与考核等方面。
细化认定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组织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细化认定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2012年5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计资〔2012〕7号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企业需明确成立时间、产权关系和变更事项中的继承关系,以及取得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需涵盖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多个环节,系统集成收入需单独核算。营业收入应区分系统集成收入、其他IT类收入和非IT类收入。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对企业的要求逐步降低。一级资质企业需满足如下条件:注册于中国,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产权明确,二级资质持有时间不少于两年,且非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
应用整合则关注统一的用户管理、技术架构、权限管理和界面风格,实现服务调用和流程整合。在异构系统中,数据整合是通过数据架构和数据集成平台来实现的。系统集成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连接,更是企业业务流程和功能设计的整合体现。
宝信软件具备为大型企业信息化系统架构实施规划和咨询的能力,主要提供:应用平台架构规划、应用集成解决方案、运行维护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在多年的IT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实施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形成了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并从物理集成走向逻辑集成,基于数据集成和应用集成能为客户提供IT全面解决方案。
系统集成项目是指将不同硬件设备、软件应用和服务,按照特定逻辑关系和物理布局,组合成实现特定功能或业务流程的工程项目。此项目需考量技术选型、系统架构设计、接口开发、数据迁移、安全与性能优化等。系统集成在企业与社会需求增长下变得至关重要,能整合资源,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
系统集成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硬件集成、软件集成、网络集成和数据集成等。硬件集成是指将各种计算机设备、存储设备、通信设备等硬件组件连接在一起,实现数据的传输和共享。软件集成则是将不同的软件系统、应用程序和数据库等进行整合,确保它们能够协同工作,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据的统一管理。
系统集成技术的第一个内容是系统设计。在系统设计阶段,需要根据用户需求和业务流程等要求,确定系统的功能模块、数据流程和界面设计等。设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分析系统的输入、输出和处理过程,提出合理的系统架构和设计方案。系统集成技术的第二个内容是系统开发。
1、第五条 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二章 认证组织管理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2、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资质的公布制度,包括结果公示和证书补领程序。对特殊行业,也有相应的规定。此管理办法自二○○三年十月十日起实施,旧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这意味着,一旦企业获得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四年后结束。这四年期间,获证单位需要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结果上报至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以确保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4、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的指导,为了有效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制定本程序。认证工作遵循认证与审批分离原则,分两步进行:首先由认证机构完成认证,随后由工信部主管部门审批。
5、根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制定了详细的申报程序。
1、主要负责人需具有超过三年的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验,主要技术负责人需拥有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三年的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经验。财务负责人则需具备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在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展现出了强大的技术实力。
2、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是衡量企业在计算机系统集成领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该资质等级分为不同级别,通常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申请条件和评估标准。在计算机系统集成行业,资质等级不仅代表了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还是客户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
3、首先,企业需具备清晰、明确的变革发展历程,并在取得四级资质后至少满一年,且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长不得少于两年,方能申报三级资质。
4、管理能力包括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客户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高级管理团队; 技术实力要求明确领域,先进平台和工具,高级研发团队及设施,研发投入充足; 人才实力:技术人员众多,项目经理数量达标,培训体系完善;二级资质条件略低,年限和收入要求相应调整,其他要求类似。
5、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